检索整个资料库

搜索法律、法规、标准与实务指南

猜你想搜

当前重点

2026-07-03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2026-06-18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:草案与最终办法

Article 32

第三十二条 任何组织、个人收集数据,应当采取合法、正当的方式,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。
法律、行政法规对收集、使用数据的目的、范围有规定的,应当在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目的和范围内收集、使用数据。

编辑说明

Article 32 is part of the DSL data security protection obligation chapter and should be read with important data and cross-border data transfer rules where relevant.

本页保留官方中文条文。英文参考译文及编辑说明见对应英文页面;如有不一致,以官方中文文本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