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rticle 27
第二十七条 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依照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,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,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,保障数据安全。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数据处理活动,应当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,履行上述数据安全保护义务。
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,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。
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,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。
编辑说明
Article 27 is part of the DSL data security system chapter, including classification, important data, risk monitoring, and emergency response mechanisms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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