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rticle 42
第四十二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,并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。
网络运营者处理个人信息,应当遵守本法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。
网络运营者处理个人信息,应当遵守本法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。
编辑说明
Article 42 is part of the CSL network information security chapter, including 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nd prohibited information handling rules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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